摘要:本公告受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0,公告主要内容为:海南三亚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市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海南-三亚,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GHCG-HN-DL-2018-001,开标地点: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3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三亚市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GHCG-HN-DL-2018-001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18689827677 |
行政区域 | 三亚市 | 预算金额 (万元) |
0 |
项目概况 |
详见标讯正文。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201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以成立时间为准)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的企业纳税凭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及建设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住建及财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融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融资单位: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融资单位应具备本项条件)。 (2)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和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勘察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4)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融资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设计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5)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的项目经理、开标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3.5、投标人2014年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渠道:“信用中标”(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页面)。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8-01-20 00:0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1-27 00: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3开标室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200.0 |
开标时间 | 2018-02-11 15:30 | ||
开标地点 | 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3开标室 | ||
投标截至时间 | 2018-02-11 15:30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88610299 |
采购人地址 | 三亚市河东路182号 | ||
代理机构 |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和西街18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754585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市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市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或制造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GHCG-HN-DL-2018-001
2. 招标项目及范围: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市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包)。
包号:三亚市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项目名称:三亚市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三亚市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征收范围土地面积约1851亩,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00000㎡,拆迁危旧房756套,涉及3477人,其中原籍居民756户,人数3477.新建安置房6800套,占地面积223333.33㎡(约合335亩),总建筑面积84000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00000㎡,配套建设建筑面积140000㎡(地下车库面积84000㎡,公共设施56000㎡)。安置补偿实行新建安置房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货币补偿227套,补偿建筑面积88664㎡(原籍居民);安置房补偿529套,补偿建筑面积206881㎡(原籍居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及消防等)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物业服务及环卫设施等)建设等。
(3)、采购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三亚市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征拆补偿服务、安置房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强弱电工程、通讯管道工程及其它市政工程等工程勘察设计、建设、移交以及保修任务等。(本项目建设内容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建设期和付费期:
建设期: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建设自提供建设用地(可分块提供)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含勘察设计及施工)。
付费期:付费期自承接主体启动资金注入共管账号或项目公司起计,第五年进入政府付费期,并在十五年内完成给付,购买主体可提前付费。
(5)、因该项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安置区不能如期开工,长期停滞至今,造成了原建设主体大量的资金投入。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出资解决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出资计入项目成本。本项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先解决掉本项目所有的历史遗留问题,包含原实施单位所投资金的补偿及其他各类费用的补偿,并签订移交合同(或协议)。如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实施单位签订历史遗留问题移交合同(或协议),则按中标人未能达成履约,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权。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企业应承诺妥善解决本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及项目保障措施,需提供承诺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201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以成立时间为准)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的企业纳税凭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及建设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住建及财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融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融资单位: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融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项条件)。
(2)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和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勘察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项资质)。
(3)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项资质)。
(4)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项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融资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设计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5)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的项目经理、开标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3.5、投标人2014年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渠道:“信用中标”(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页面)。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8-1-20 00:00:00 —— 2018-1-27 00:00:00。
4.2、发售标书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
4.3、标书售价
三亚市妙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00.00元。
4.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02-01 17:30:00(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02-11 15:30: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 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3开标室。
5.3、开标时间: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4、开标地点: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8-02-11 15:3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6、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http://syggzy.hi.gov.cn、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 。
6. 其他
6.1、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http://www.ggzy.hi.gov.cn/G2)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
6.3、招标文件费用于开标现场缴纳。
6.4、公告期限:2018-1-20 00:00:00——2018-1-27 00:00:00。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 |
三亚市河东路182号 |
邮 政 编 码: |
572000 |
项目联系人: |
陈默 |
联 系 电 话: |
0898-88610299 |
|
|
代 理 机 构: |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银农公寓 |
邮 政 编 码: |
572000 |
项目联系人: |
李衍昊 |
联 系 电 话: |
18689827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