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阳澄研发产业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232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苏州阳澄研发产业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2328 | 项目名称 | 苏州阳澄研发产业园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2328001001; | 标段名称 | 苏州阳澄研发产业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1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2月1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苏州阳澄研发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苏州阳澄研发产业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已经立项审批表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外企业:(1)资质要求: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须有注册地所在国或地区出具具备同等规模建筑设计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并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2)境外企业投标需与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境内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互负连带责任。 且境外企业只能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部分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合作承担,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境内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应按照《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执行。 (5)资格预审材料需采用中文制作。 (6)本项目涉及款项均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境内企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1本项目招标内容:实施性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7.2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扩初及施工图设计专业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基坑支护设计、建筑(含室外装饰、幕墙)、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与通风、智能化、电梯、消防、人防工程设计、室外工程(含景观绿化、红线内市政道路与管线)、PC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BIM、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等专业设计。 7.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0天内完成(配合甲方进度) 7.4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类似业绩为近三年(2015年1月及以后)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建筑面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5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后再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后于指定时间内交至代理公司。 7.6递交预审材料: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序列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代理公司(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1)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有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境外企业可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注册地所在国或地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6)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工程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建筑面积相应证明材料等)。 所有境外资质材料、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复印件及中文译本原件(由翻译方盖章)。无翻译方盖章的中文译本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7)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苏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苏州住建局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7.7、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8年2月1日下午15:00~16:00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7.8、本项目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7.9、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10、本项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确定3个方案为中标候选方案,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方案作为中标方案。 备注:本项目接收境内企业投标,不接受境外企业单独投标,若为境外企业,须与境内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境内企业人员或业绩。 8. 招标人地址:苏州高铁新城南天成路88号天成信息大厦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01 /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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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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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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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苏州阳澄研发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苏州阳澄研发产业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已经立项审批表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外企业:(1)资质要求: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须有注册地所在国或地区出具具备同等规模建筑设计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并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2)境外企业投标需与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境内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互负连带责任。 且境外企业只能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部分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合作承担,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境内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应按照《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执行。 (5)资格预审材料需采用中文制作。 (6)本项目涉及款项均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境内企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1本项目招标内容:实施性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7.2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扩初及施工图设计专业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基坑支护设计、建筑(含室外装饰、幕墙)、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与通风、智能化、电梯、消防、人防工程设计、室外工程(含景观绿化、红线内市政道路与管线)、PC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BIM、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等专业设计。 7.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0天内完成(配合甲方进度) 7.4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类似业绩为近三年(2015年1月及以后)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建筑面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5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后再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后于指定时间内交至代理公司。 7.6递交预审材料: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序列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代理公司(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1)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有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境外企业可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注册地所在国或地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6)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工程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建筑面积相应证明材料等)。 所有境外资质材料、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复印件及中文译本原件(由翻译方盖章)。无翻译方盖章的中文译本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7)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苏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苏州住建局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7.7、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8年2月1日下午15:00~16:00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7.8、本项目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7.9、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10、本项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确定3个方案为中标候选方案,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方案作为中标方案。 备注:本项目接收境内企业投标,不接受境外企业单独投标,若为境外企业,须与境内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境内企业人员或业绩。 8. 招标人地址:苏州高铁新城南天成路88号天成信息大厦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01 /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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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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