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0,截止日期:2018-02-1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跨境电商物流园区二期工程-4#仓库(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平潭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473501281801160055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73501281801160055002 |
开标时间:2018-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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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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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跨境电商物流园区二期工程-4#仓库(监理)(招标编号:E473501281801160055002)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7】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4#楼仓库建筑面积29929.34平米方,三层,造价约1000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跨境电商物流园区二期工程-4#仓库(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服务内容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2.3工程建设地点为:平潭综合综合实验区北厝镇。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的监理。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暂为130.067万元,1)上述监理费为暂定,计算过程与系数取值须保持不变,签订合同时以施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2)最终监理费以财政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计算基数进行调整,以财政审核为准。如遇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以审计结论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djc1〕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投标人和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限制本项目投标。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2017〕66号)业绩信誉被评价等级为C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近五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至少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的同类同等工程为房屋建筑工程一般公共建筑二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18 日9时00分至2018年 1 月 22日17时30分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进行无记名方式投标报名,并在线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www.ptggzy.gov.cn/zygg/1111.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招投标人未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4.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8号)、《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实行电子化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9号)。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2)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3)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定); (保证金账户二选一,凭证上应注明用途:“E47350128180116005500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 11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单(报名回执单为投标人在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凭证,请务必谨记,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县翠园南路安置房小区4#-6#裙楼3层 ,邮编: 350400 电话:0591-86161900,传真: 0591-38315052 联系人: 施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278398507@QQ.COM 电话: 0591-28062846 ,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 小何、小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商务营运中心7楼 联系电话: 0591-23178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暂按规定要求的资质等级,如果要提高资质等级最好先跟交建局沟通下,征求其意见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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