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0,截止日期:2018-02-1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福州市海峡医药城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第2标段监理,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483501041801080009001,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83501041801080009001 |
开标时间:2018-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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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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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8350104180108000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海峡医药城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第2标段(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榕发改审批〔2014〕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仓山区盖山镇海峡医药城项目周边,C号路桩号CK0+034.946~CK0+424.588(北起义序路、南至三环辅路), D号路桩号DK0+014~CK1+065.177(东起拟建龙祥大道、西至齐安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C号路桩号CK0+034.946~CK0+424.588(北起义序路、南至三环辅路)约长389米,规划宽度20米;D号路桩号DK0+014~CK1+065.177(东起拟建龙祥大道、西至齐安路)约长1051米、规划宽度16米; C、D号路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C号路桩号CK0+034.946~CK0+424.588,D号路桩号DK0+014~CK1+065.177,内容:路基、路面、交通设施、交通电气、路灯、排水、给水(不含绿化、通信管道、电力排管)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结束(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6个月)(未含缺陷责任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人民币46.5171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4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8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等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116030100100139258010001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E483501041801080009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部分投标人补足后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3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群众路198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350004 联系电话:0591-83377619 ,传真: 0591-83329044 ;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 350002 ; 电话: 0591-83706268 ;传真: 0591-83706622; 联系人: 林工 。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管部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 电话: 0591-8759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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