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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豫区保安乡垃圾车及车箱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8-01-22 12:10:4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宿迁-宿豫区 招标业主/代理:  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人民政府/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1.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豫区保安乡垃圾车及车箱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豫区,所属行业分类:垃圾车,招标代理: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宿豫区保安乡垃圾车及车箱体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各投标人: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宿豫区保安乡垃圾车及车箱体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豫区保安乡垃圾车及车箱体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801069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08万元

(四)主要内容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人民政府拟采购1台可卸式垃圾车及2个可卸式箱体,详细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6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73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须为具备生产或销售车辆,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的所投车辆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81228:302018126 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四)本项目共一个分包。

(五)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21114:3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以完成上传为准)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芳

联系电话:0527-81889236

传真电话:0527-81887956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根柱

联系电话:13812308303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人民政府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19

 

 

 


项目投标指引
http://ggzy.sqzwfw.gov.cn/jyxx/001004/001004002/20180119/86411191-74d1-49af-8e23-69fc80f3e102.html
关键字:垃圾车,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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