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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向阳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018-01-22 17:25:2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北-石家庄-鹿泉 招标业主/代理: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1.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向阳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鹿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185180004-001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鹿泉市 
工程名称 向阳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地点 鹿泉区向阳大街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向阳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代理单位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3072.62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B证、具备市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 刘晓娟  联系方式 0311-89923243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01-22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8-01-26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8-01-22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8-01-26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于2018年1月22日至 2018年1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 
内容 1. 招标条件
向阳大街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招标核【2018】1号核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资金来源来: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向阳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项目概况:对鹿泉区向阳大街(G307国道-玉石路)全长约2396米,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含楼体外装、亮化、道路铺装、绿化、路灯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鹿泉区向阳大街.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向阳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6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B证、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门头牌匾部分需具有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或门牌标识制作等内容;设计单位需具备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 2018年1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到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2资质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3项目经理提供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B证、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4设计负责人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6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
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相关证件。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2月11日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大街北侧
联 系 人:田建强
电    话:0311-82103658

招标代理: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联系人:刘晓娟
电话:0311-89923243
传真:0311-89923253
                             
日期:2018年 1 月  22   日  





关键字:工程设计,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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