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珠海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广东-珠海,所属行业分类:公路,采购业主: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ZHDL2017-08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委托,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ZHDL2017-080 ,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70825]-8527号)进行项目资格预审,详情请参见资格预审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申请人参加项目资格预审。
一、项目的名称、授权主体、实施机构、需求、建设投资估算、合作期、评审办法
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PPP项目
2、项目授权主体:珠海市市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4、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PPP项目一项,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5、建设投资估算: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起自太澳高速公路与港珠澳大桥连接线洪湾互通,终至珠海机场,与机场高速相接,全长 27.237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由已部分建成通车的一期工程-洪湾互通二期洪湾高架桥(含C、D、H匝道)、珠海市金港路横琴北段(横琴二桥)和二期工程-金海公路大桥工程、机场东路段高架工程组成。项目建设投资估算 841,979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926,770 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 84,791 万元)。
6、PPP项目合作范围和期限:本项目PPP合作范围包括部分建成通车的一期工程-洪湾互通二期洪湾高架桥(含C、D、H匝道)、珠海市金港路横琴北段(横琴二桥)工程(简称A部分);金海公路大桥工程(简称B部分)、机场东路段高架工程(简称C部分)。其中B部分拟委托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代建。
本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 5 年、运营期 25年。建设期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具体日期以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规定为准。
如因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延长的建设期将相应抵扣收费期,并且将按合同有关规定由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因项目范围变动或者为保护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发现的历史文物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且政府已经批准顺延建设期,则收费期维持不变,但特许经营期不超过 30 年,收费期不超过 25 年。
7、评审办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2)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项目实施机构调整PPP实施方案相关交易边界条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为2家的,经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采用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格申请人为1家的,经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不再进行招标。
(3)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已成功办理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各方均应满足)。
2、最近连续三年(若申请人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末资产负债率小于 65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各方均应满足)。
注:近三年为2016、2015、2014年,上年度为2016年度。
3、申请人自2012年起至少完成过1项投资额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以上高速公路融资(提供项目融资相关证明文件,如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协议等)、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与主管部门签订的投资人合同或主管部门授权书或代建协议,以及项目交工验收文件)。如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则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4、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自本项目资格预审之日起前三年,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申请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要求社会资本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注: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资格预审时要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且牵头人需书面承诺在联合体中所占股权比例不低于50%。联合体各方应在正式投标前签订正式的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股权比例和权利义务分工。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1、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01月22日起至2018年01月31日期间(每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1日15时3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3、评审时间:2018年02月11日15时50分。
六、法定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伟红 联系电话:0756-2263662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梅华西路62号交通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
联系人: 谭娜湖 联系电话:0756-7778666-830 15989751644
传真:0756-2630022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2653852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