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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勘察B段
2018-01-24 12:20:4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1.2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勘察B段,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编号:BJB16000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JB160007 项目名称 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
标段编号 BJB160007-06FG 标段名称 勘察B段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8年1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8年1月30日
工程类型 其它
公告信息
编号: BJB160007-06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勘察B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6]10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16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B段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其周边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浦滨路(定向河-兴浦路)、珍珠南路(浦滨路以北、横江大道以南)、胜利路(珍珠南路-兴浦路)、兴浦路(滨江大道-横江大道)、横江大道(珍珠南路-兴浦路)、兴隆路、沿山大道、浦乌路(国际健康社区)、石佛大街、万寿路、商务西街、定山大街、广西梗大街(浦辉路-浦珠路)、七里河大街(浦滨路以北)、浦辉路(定山大街-七里河大街),总长约26.8公里,具体根据实际现场情况为准。
        2.5 勘察合同估算价:12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10000.00万元)
        2.6 勘察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范围包括: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石分布地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判岩、验槽等后续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服务期: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栋9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休息)。
4.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提供近半年(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为退休人员或内退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原件或内退证明,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市政勘察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提供勘察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原件核查。)
5.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如下(满分100分):
6.1、投标报价(4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2分,每降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2、奖项(2分)
项目奖项(满分2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市政勘察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类项目奖项,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的勘察合同,每项得2分,满分2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市政勘察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勘察类项目奖项,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的勘察合同,每项得1分,满分1分。
(奖项颁发单位须为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其余单位颁发的证书不得计分。)
(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及勘察合同原件核查(时间(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的)认定依据为发文日期),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6.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其他(15分)
(1)项目负责人资质(满分4分)
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得2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
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岩土或地质的得2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满分3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需提注册证书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3)机具仪器(满分5分):
拟投入本项目钻探设备、测量仪器、静探、物探、室内试验仪器齐全得5分,少一项扣1分。(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4)认证体系(满分3分):
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有缺项不得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6.4、工作大纲(满分30分)
(1)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勘察资料提交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工作流程和进度计划;(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2)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整治措施和建议;(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3)地质结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的勘察方法及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4)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合理、先进、科学并具体可行。(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5)根据投标人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它相关部门的矛盾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6)工作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6.5、类似业绩(满分8分)
(1)企业业绩(满分4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以下市政勘察项目业绩:
1)、单项勘察合同金额600万元(含600万元)~800万元(不含800万元)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2分。
2)、单项勘察合同金额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
注:a、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b、企业业绩须提供勘察合同原件核查;
c、时间、金额的认定依据为合同,如合同中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d、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市政勘察项目业绩:
1)、单项勘察合同金额600万元(含600万元)~800万元(不含800万元)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2分。
2)、单项勘察合同金额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
注:a、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b、时间、金额的认定依据为合同,如合同中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c、如勘察合同中未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则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证明;
d、须提勘察合同原件及有效证明文件(如果有)核查;
e、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备注:
1、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奖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其他、类似业绩、工作大纲等项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投标报价、奖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其他、类似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工作大纲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各项分值合计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2、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公证件不视为原件),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投标拟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5、本工程的勘察方案评分点采用暗标评审,勘察方案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勘察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勘察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勘察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方案封面为白色铜版纸(A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月23日18时13分到 2018年1月30日18时13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2、开标时拟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两份(电子光盘)。
9.5、本项目有可能存在多次进退场,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投标报价。
9.6、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南河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906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37
        联  系  人:戴工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25-58195974 电       话:025-84713178-812
        传       真:/ 传       真:025-84713178-8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15018010061181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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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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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编号: BJB160007-06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勘察B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6]10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16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B段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其周边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浦滨路(定向河-兴浦路)、珍珠南路(浦滨路以北、横江大道以南)、胜利路(珍珠南路-兴浦路)、兴浦路(滨江大道-横江大道)、横江大道(珍珠南路-兴浦路)、兴隆路、沿山大道、浦乌路(国际健康社区)、石佛大街、万寿路、商务西街、定山大街、广西梗大街(浦辉路-浦珠路)、七里河大街(浦滨路以北)、浦辉路(定山大街-七里河大街),总长约26.8公里,具体根据实际现场情况为准。
        2.5 勘察合同估算价:12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10000.00万元)
        2.6 勘察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范围包括: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石分布地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判岩、验槽等后续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服务期: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栋9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休息)。
4.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提供近半年(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为退休人员或内退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原件或内退证明,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市政勘察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提供勘察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原件核查。)
5.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如下(满分100分):
6.1、投标报价(4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2分,每降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2、奖项(2分)
项目奖项(满分2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市政勘察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类项目奖项,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的勘察合同,每项得2分,满分2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市政勘察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勘察类项目奖项,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的勘察合同,每项得1分,满分1分。
(奖项颁发单位须为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其余单位颁发的证书不得计分。)
(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及勘察合同原件核查(时间(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的)认定依据为发文日期),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6.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其他(15分)
(1)项目负责人资质(满分4分)
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得2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
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岩土或地质的得2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满分3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需提注册证书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3)机具仪器(满分5分):
拟投入本项目钻探设备、测量仪器、静探、物探、室内试验仪器齐全得5分,少一项扣1分。(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4)认证体系(满分3分):
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有缺项不得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6.4、工作大纲(满分30分)
(1)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勘察资料提交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工作流程和进度计划;(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2)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整治措施和建议;(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3)地质结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的勘察方法及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4)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合理、先进、科学并具体可行。(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5)根据投标人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它相关部门的矛盾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6)工作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满分5分)(优5.0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6.5、类似业绩(满分8分)
(1)企业业绩(满分4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以下市政勘察项目业绩:
1)、单项勘察合同金额600万元(含600万元)~800万元(不含800万元)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2分。
2)、单项勘察合同金额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
注:a、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b、企业业绩须提供勘察合同原件核查;
c、时间、金额的认定依据为合同,如合同中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d、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市政勘察项目业绩:
1)、单项勘察合同金额600万元(含600万元)~800万元(不含800万元)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2分。
2)、单项勘察合同金额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
注:a、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b、时间、金额的认定依据为合同,如合同中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c、如勘察合同中未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则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证明;
d、须提勘察合同原件及有效证明文件(如果有)核查;
e、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备注:
1、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奖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其他、类似业绩、工作大纲等项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投标报价、奖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其他、类似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工作大纲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各项分值合计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2、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公证件不视为原件),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投标拟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5、本工程的勘察方案评分点采用暗标评审,勘察方案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勘察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勘察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勘察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方案封面为白色铜版纸(A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月23日18时13分到 2018年1月30日18时13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2、开标时拟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两份(电子光盘)。
9.5、本项目有可能存在多次进退场,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投标报价。
9.6、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南河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906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37
        联  系  人:戴工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25-58195974 电       话:025-84713178-812
        传       真:/ 传       真:025-84713178-8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15018010061181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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