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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郑镇潘店村土地复耕工程
2018-02-09 17:05:4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辽宁-大连-庄河 招标业主/代理:  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2.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09,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大连大郑镇潘店村土地复耕工程,所属区域:辽宁-大连-庄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21028320180209162301,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0283201802091623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郑镇潘店村土地复耕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北黄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和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大郑镇潘店村土地复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北审【2018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郑镇潘店村复耕土地挖填土石方,种植草籽等(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大郑镇潘店村。

2.2工程规模:

工程:复耕总面积897725.29平方米,挖填土石方量2392956立方米,其中挖土石方1718450立方米(包括挖土石方1683419立方米,场地自身平整挖方35031立方米),填方总量674507立方米(包括回填场地土方184915立方米,回填绿化土204552立方米。回填普通土250008立方米,场地自身平整填方35031立方米);种植草籽140124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为约5520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大郑镇潘店村复耕土地挖填土石方,种植草籽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841日开工至2019126日竣工,计划工期30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相应技术实力及管理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相应技术实力及管理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办理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2829号窗口。3. 外埠投标人(注册地在辽宁省以外的)开标前需办理入辽信息报送单。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9日至201821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838日至201832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328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庄河市大郑镇大郑委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5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张作强                     联系人:崔军

电话: 0411-89162319                电话:  0411-8270655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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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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