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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项目编号:DS08G2-20180077)公开招标公告
2018-02-14 01:20:3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西-来宾-金秀县 招标业主/代理:  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2.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1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来宾-金秀县,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DS08G2-20180077),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项目编号:DS08G2-20180077)

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已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金发改投资[2018]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实施机构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

    1.2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园

1.3建设规模: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A线长约1282.53,24米;B线长约1221.6,24.

1.4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管道工程、给水管道工程、路灯、绿化、电力、通信建设工程。

1.5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4081.9万元(不含回购利息)。

1.6项目性质:业主自筹

1.7合作期限:7年。其中施工期1年;回购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年内;项目验收后该项目后期的运营维护交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完成,运营维护期6年。

1.8出资比例:100%

1.9合作方式:由政府发起本项目,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再移交给政府。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的占主导地位的投资主体,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有权自行发包或在资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本项目的施工。

1.10招标范围:项目投资、建设、移交、运营维护。

1.11质量要求:移交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号文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并具备投融资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

2.2必须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2.3投标人遵纪守法,依规办事,没有违法违纪不良纪录。

2.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不高于75%(总资产以当年数据为准),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5

2.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中的聘用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地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开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或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手续(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

2.8承包人必须按照《关于做好广西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426号)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申请每期工程进度款前,必须先支付该期农民工工资,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告示三天。农民工工资发放后,应请监理单位及业主现场代表核实,然后提交《关于已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工资认领表、花名册、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告示照片等资料给发包人,作为该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必备材料。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包人在承包人兑现民工工资前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承包人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额10%的违约金。

2.9承包人必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进度计划施工,如无故停止施工满1个月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承包人,承包人十天内无条件退出现场,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按完成工程量在退场后3个月内办理结算手续。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部现场拷贝资料)。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12 10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bzwjy.gov.cn同时发布。

6.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2-6215667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工 

  话:0772-6350177,635015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来宾市滨江园三区16B1-188  

      编:546100                

   联 系人:林工            

   电话(传真):0772-4298765           

 

 

招标人(盖章):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213

 

关键字:造价咨询,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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