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兰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1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河池三石人民法庭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河池-东兰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东兰县人民法院,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兰县人民法院三石人民法庭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兰县人民法院三石人民法庭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由东兰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发改复【2017】139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在东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招标人为东兰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预算编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东兰县人民法院三石镇;
建设规模:一栋四层法庭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019.7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配套用房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以及配套景观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280万元(勘察1.41万元、设计、预算编制14.95万元、施工263.6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0日历天(不含报建及审图时间)。其中,勘察工期为5日历天,设计工期为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8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预算编制、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地质灾害报批;抗震设防报批;环境评价报批;建筑防雷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设计(含勘察)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可研批复后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的施工图设计。(因设计单位原因拖延设计工期交付设计成果的按履约金双倍处罚);预算编制包括概算编制(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诚信要求: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企业和人员,且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3.5专职安全员要求:持有有效安全员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员1名。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小区第一排)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于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小区第一排)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2日上午 9 时00 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小区第一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cggzy.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部联系电话:0778-2302718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东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6323320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兰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新城路39号 地 址:南宁市古城路41号广西人防设计
研究院10栋1单元1301室
邮 编:547401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韦云龙 联 系 人: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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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