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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集聚区华夏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8-02-14 12:10:1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南-三门峡-卢氏县 招标业主/代理: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2.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1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三门峡集聚区华夏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三门峡-卢氏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招标编号:卢采购【2018】第92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集聚区华夏路建设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集聚区华夏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 92 号
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华夏路一期北段该项目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北区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招标规模及内容:华夏路一期北段该项目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
9、工期:施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期间连续6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投标方(潜在供应商)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
注: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成功截图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 22日至2018年2月 28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标段, 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施工标段:人民币捌万元 整( ¥ 8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汇入以下账户(即到账日期)。
收款单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940 1001 1000 0001 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注: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即日起,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须提供:
(一)、法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项目全称及标段
4、联系电话
(二)、被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转账凭证上除银行自动产生的内容除外、还需写清项目名称及标段、开户银行行号、经办人电话)(此转账凭证由中心财务室留存作为退还保证金凭证)
2、委托书(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公章)
(三)、保证金收据需由投标单位着专人前来领取,不允许代替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 15 日10时 30 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联 系 人:薛国华
电 话:18236951126
地 址:卢氏县东明镇解放路与东明路交叉口老地税局四楼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娟
电 话:15839880880
地 址: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关键字:其他,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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