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14,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自贡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公示交易,所属区域:四川-自贡-富顺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的公示
[2018]01号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6〕17号)、四川省国土资源
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6〕66号)及《关于进
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4号)等相关法律、
政策规定,经富顺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1次、25次常务会批准,拟同意
改变位于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以北、二环路以东、钟秀街以南
5102022017C06地块及5102022017C07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现将该2宗地
土地使用条件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变 更 前 |
科目 |
地块一 |
地块二 |
土地使用权人 |
富顺鹏宇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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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 |
5103222017B00127 |
5103222017B0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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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5102022017C06 |
5102022017C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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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
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以北、二环路以东、钟秀路以南、金谷花园以西 |
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以北、二环路以东、钟秀路以南、县富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租房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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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规划面积:4454.00㎡(合6.68亩);净出让面积:3488.00㎡(合5.23亩) |
规划面积:17554㎡(合26.33亩);净出让面积:15968㎡(合23.9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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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用途 |
商 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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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用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
建筑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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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
总价:1810万元;楼面地价:1354.59元/㎡ |
总价:7540万元;楼面地价:1431.7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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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用途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57年9月19日止 |
2057年9月1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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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 更 后 |
从商服用地改变为商住用地的出让面积 |
1634㎡ |
11569㎡ |
新用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6),面积13203㎡,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停车泊位:按0.7辆/100㎡计容面积配建,限高:以审定方案为准;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详见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釜江大道以北、二环路以东、钟秀路以南地块(鹏宇·金谷广场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及部分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事项的函》(富规建住函〔2017〕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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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 25次常务会议集体决策的新用途楼面地价及出让价款 |
楼面地价:1261.45元/㎡ 总价款:(1634㎡+11569㎡)×3.0×1261.45元/㎡=49964773.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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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为商住用地部分所分摊的成交价款 |
(1634㎡×3.0×成交楼面地价1354.59元/㎡)+(11569㎡×3.0×成交楼面地价1431.77元/㎡)=56332641.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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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出让金金额 |
因新用途规划条件下的总地价为4996.477305万元,低于成交价5633.264157万元,土地使用权人不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也不退还低于成交价的价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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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用途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商服止于2057年9月19日;城镇住宅止于2087年9月19日 |
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期日起。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
对该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将异议书送达至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异议书上必须署明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
依照有关规定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办理
改变土地用途的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813-7204181、 7218278
联系地址: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东段682号
富顺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