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14,截止日期:及地点,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沙区司法局安装班班通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招标编号:YGZC-201800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沙区司法局安装班班通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安装班班通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YGZC-2018005
二、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安装班班通项目
三、招标机构名称: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
五、采购预算:30万
六、招标内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安装班班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商在购买标书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3)在乌鲁木齐本地有售后服务支持;有履行合同内设备材料的专业技术能力;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单位需在招标前勘察现场,未实地勘测现场的投标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应满足(1)-(10)项条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八、报名时间:2018年2月14日—2018年2月26日;(每天上午11: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16楼A6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开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3月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16楼A6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16楼A6
联 系 人:赵鑫 联系电话:18167823286
(2)现场勘察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15160927012
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