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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楼区天地一体感知天网视频专线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2018-02-15 01:00:4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福州-鼓楼区 招标业主/代理:  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2.1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1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鼓楼区天地一体感知天网视频专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鼓楼区,所属行业分类:租赁,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编号:[350102]FJSH[TP]2018001,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鼓楼区天地一体感知天网视频专线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350102]FJSH[TP]2018001

作者: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2-14



受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50102]FJSH[TP]2018001鼓楼区天地一体感知天网视频专线租赁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102]FJSH[TP]2018001

2、 项目名称:鼓楼区天地一体感知天网视频专线租赁项目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鼓楼区天地一体感知天网视频专线租赁项目合同包一小区视频专线租赁 70项 420000
420000 8400
2
2-1 鼓楼区天地一体感知天网视频专线租赁项目合同包二学校公园视频专线租赁 50项 300000
300000 6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说明: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后,若财政部有发布最新一期节能清单,评审当天将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表格自拟)。
包:2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表格自拟)。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2-14 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2-24 17: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2-26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02-26 14:30,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人姓名:周荣波

    联系电话:0591-835177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项目联系人:吴铮

    联系电话:0591-87850812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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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租赁,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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