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临港管委会审改课题研究(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8-02-24 17:35: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浦东新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18.02.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24,公告主要内容为: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临港管委会审改课题研究(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临港管委会审改课题研究(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资格(资质)要求: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临港管委会审改课题研究(第二次)

2、招标编号:SHXM-01-20180222-138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7Z019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研究临港智能制造、再制造产业项目审改审批政策统筹方面、审批举措优化方面和配套服务供给方面,通过选择3个企业或项目来开展本课题的研究,主要研究任务为:立足临港智能制造、再制造产业和项目在投资、建设和生产中的审批政策统筹、审批流程优化、配套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实际需求,选取临港中德合作智能制造临港综合示范园、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再制造园区各一个项目作为研究对象,开展本课题的研究。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路200号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7、采购预算金额:350000.00元(国库资金:3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2-24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02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2-24 14:00:00至2018-03-02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3-1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3-1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答疑时间:定于2018年3月2日15:0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F区216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
     邮编:201306 邮编:200135
     联系人:闵之光 联系人:李月
     电话:68286535 电话:58387055
     传真:68286535 传真:68542111

 

关键字:其他,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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