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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聚合氯化铝(液体PAC)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2018-04-18 02:00:4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河源 招标业主/代理: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4.1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河源聚合氯化铝液体PAC谈判采购项目,所属区域:广东-河源,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招标编号:441600-201804-530010-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的委托,拟对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聚合氯化铝(液体PAC)谈判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00-201804-53001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聚合氯化铝(液体PAC)谈判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85,4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6年或2017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若响应供应商不是报价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报价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响应供应商须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须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6.响应供应商近三年有同类项目业绩三个或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2)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6年或2017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响应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核查后将被拒绝;

6)若响应供应商不是报价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报价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7)响应供应商须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8)须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9)响应供应商近三年有同类项目业绩三个或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谈判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所有报名及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均以附件(谈判文件)内项目编号为准。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点击招标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4 月18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0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05 08 15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05 08 15 0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18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2-36031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62-36078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联系人:徐位安 联系电话:020-22263171
传真:020-87697665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一路
联系人:赖秀球 联系电话:0762-3607822
传真:0762-3607879 邮编:517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关键字:污水处理,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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