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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绍兴市妇保院2018年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的的公开招标公告[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18 19:05:3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绍兴 招标业主/代理: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加入时间:  2018.04.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绍兴绍兴市妇保院2018年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绍兴,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招标编号:CGSHZJ-2018-N000108,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CGSHZJ-2018-N00010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名称及数量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谈判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01

2018年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零星维修及改造

¥1200000.00

¥12000.00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3、企业浙江政府采购网站供应商注册登记;

4、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3.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报名

1.报名:2018年04月19日 至 2018年04月25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6: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88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8年05月08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采购机构提出。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并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4.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报名资料原件现场备查)。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05月09日9:0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05月09日9:00整在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201000168894135,开户银行: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迪荡支行)。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收据请在开标前或开标时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领取)。

九、招标公告发布: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ztb.gov.cn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李玲玲     18258029811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姚新琴     057585081491

十二、供应商注册: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04月18日


关键字:其他,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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