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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快检装备采购项目(6.7包)公开招标
2018-04-24 03:30: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吉林 招标业主/代理: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4.23 截止时间:  2018-4-27

摘要:本公告受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24,截止日期:2018-4-27,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本级快检装备采购项目6.7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食品,招标代理: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标编号:GKYY2018004,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KYY2018004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71218]-3868号,受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快检装备采购项目(第六包、七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GKYY2018004
2、项目名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快检装备采购项目(第六包、七包)
3、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和评标办法
4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120 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7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
5、项目预算:第六包人民币1716万元整;第七包人民币2100万元整;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7 1 月及以后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和 2017 1 月及以后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具体要求:(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
2)查询截止时点: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由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作为证据;发现有失信信息情况的,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6.2根据该项目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 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检测车生产企业且具有改装资质;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中机车辆技术中心备案信息查询回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所投车型须符合国 IV 及以上排放标准(须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车型必须是列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需提供投标车型公告页、参数备案表以及国家指定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车型的检测报告。打印或截图正式公告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首页以及投标车型型号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中的对应页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4)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或打印节能清单封面、目录及投标产品在清单中的对应页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车型型号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
说明
?(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
效。
?(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
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8、招标文件的领取及报名:从2018  4 23  日至2018  4 27 日止,每天上午 8 30 分至下午16 时(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标书发售区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每份20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证明
1)持供应商单位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检测车生产企业且具有改装资质;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中机车辆技术中心备案信息查询回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年不亏损的经审计财务报告(2016年);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7 1 月及以后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和 2017 1 月及以后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9、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27  日 16:00。
10、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1.1 投标截止时间:2018 5 15 1000时。
11.2 开标时间:2018 5 15 10:00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凡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在(标书发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询问,逾期不予答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韩来辉
联系电话:81763167
    址:长春市湛江路657
招标代理人: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栖乐荟府41单元1601
开户银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荣路支行
    号:0710 6180 3101 5200 0115 17
联 系 人:张丹
联系电话:0431-89261115   
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4    23

关键字:食品,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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