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2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虹口区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虹口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2)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备注”);(3)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425-52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4382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社会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服务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5%,合同服务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5%。(3)项目预算及招标上限价项目预算:25万元;招标上限价:2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250000.00元(国库资金:2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27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07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的自然人身份证;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备注”);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27 09:30:00至2018-05-07 09: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报名材料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网上提交报名资料校验通过后,联系代理机构人员预约现场确认时间,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588号北座8楼进行报名,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2、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7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5-17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588号北座8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另行单独密封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须为word格式),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并备好无线上网设备(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并现场验证,对现场验证合格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网上上传,打印投标回执。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人,其书面投标文件不予接收。3、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 |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 | |
邮编:200003 | 邮编:200080 | |
联系人:李永宁 | 联系人:顾俊杰 | |
电话:23113511 | 电话:65373737*605 | |
传真:/ | 传真:65341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