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18,公告主要内容为:宜宾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宜宾县普和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宜宾-宜宾县,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511521201800012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宜宾县普和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12018000129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5-18 11:42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宜宾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联系方式:李先生,1398039881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宜宾县分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宜宾县政务中心大楼3楼,联系方式:钟女士、郑先生,0831-661057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831-6610576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七、本项目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提出的特殊要求:(一)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二)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6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05-19 09:0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5-25 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只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只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200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只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05-29 09:1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8-05-29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宜宾县政务中心大楼3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05-29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宜宾县政务中心大楼3楼)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交款方式:供应商应在2018年5月26日15:00时前,及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县支行;帐号:22-475301040007963 。具体交纳方式如下: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和开标现场打印出来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同时,应将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添加到纸质响应文件中。 | ||
预算金额(元) | 1699300000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房地产服务 | ||
行业划分 | K709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备注 |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2018-057。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