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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心区太平街地块棚改项目配套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8-05-24 17:15:3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长沙-天心区 招标业主/代理:  长沙市天心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8.5.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长沙市天心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天心区太平街地块棚改项目配套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天心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采购业主:长沙市天心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天心区太平街地块棚改项目配套改造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7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天心区太平街地块棚改项目配套改造工程设计。 1.2建设单位:长沙市天心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14]708号文。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1.5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 1.6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天心区坡子街街道,东至三兴街、三泰街,南至解放西路,西至卫国街,北至五一大道。主要改造内容为:对上述范围内现有建筑部分进行修复修缮、外墙立面改造,并完善街区道路、电力、给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约8203.21万元。 1.7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房建及市政工程的基础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缺陷期技术服务等。房建工程的具体设计内容包括:设计用地范围内房屋立面改造方案设计至施工指导图、入口等节点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街道环境配套改造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市政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附属工程、道路、排水、路灯等工程设计。 1.8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中标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在与使用单位、职能部门多方确定后,15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配合服务期:从中标人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或以上棚户区改造或立面改造或社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的入围业绩。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合同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入围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2.4拟任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或以上棚户区改造或立面改造或社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的入围业绩。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合同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未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可提供建设方证明或图纸证明材料。 2.5根据项目内容,另须配备一位市政分项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6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市政分项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拟任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联合体协议还应满足: 9.1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9.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9.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9.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
关键字:工程设计,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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