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28,截止日期:2018-6-22,公告主要内容为:银川[自治区][]宁夏高院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劳务外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宁夏-银川,所属行业分类:劳务,招标代理: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招标编号:ZTSJ-NZC/A1,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宁夏高院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劳务外包招标项目组织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的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希平 联系电话:0951-5915218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琳琳 联系电话:0951-8578877
传 真: 0951-5606225 电子邮箱: ztsjzb4@126.com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18号中盐大厦附楼(富安巷与宁安大街交叉口向西100米)
三、招标文件编号:ZTSJ-NZC/A18083 委托编号:2018NCZ000559W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预算:140万元
六、采购内容:宁夏高院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劳务外包,承包期:贰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清真食品准营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详细的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3、现场踏勘: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须于2018年6月5日上午9:00整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现场勘查,开标现场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未进行踏勘而导致服务方案出现偏差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公告期限、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8年6月1日18:30整(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 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时整
十、开标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时整
十一、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北侧)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