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临汾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临汾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临汾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招标编号:LFTLZH【2018】-07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委托,就临汾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临汾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LFTLZH【2018】-071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临汾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投标人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范围包括:该宣传片分为A片、B片、毛片:A片时长为10分钟,侧重城市形象面;B片时长为8分钟,侧重社会形象面。毛片不得少于100分钟。质量为高档高清片,以高清数字格式提交。
分镜头内容包括城市自然景观、历史穿越、文化景观、建筑景观(含夜景)、旅游景观以及地方非物质文化、特色农业、现代工业、生态环境、绿色环保、基础设施、文教卫生设施、人文地理、宜居城市、科技创新、公用设施、城市规划、文化建设、经济发展等领域。
3、项目预算:1484760元。
4、项目完成时间:2018年9月1日前进行初审,2018年9月10日前提供成品片。
5、质量要求:拍摄制作的图像素材需高清数字4K分辨率以上,含3D特效制作(使用资料除外)。
6、详细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在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凭证);
7、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的纳税凭证;
8、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2017年)审计报告;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10、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需持报名回执向采购方临汾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领取宣传文案创编参考资料。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9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地址:临汾市解放西路78号
联系人:李宏伟
电话:0357-2012656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郭荔
电话:15713579333
邮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十一、公示期限: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9日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