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26,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遂宁蓬莱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遂宁-大英县,所属行业分类:规划设计,招标代理: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招标编号:5109232018000105,开标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44号4-4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蓬莱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规划设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923201800010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6 11: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甲级及以上资质; 2、近5年以来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省外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或符合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外地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入川登记备案证。 4、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也无行贿犯罪记录,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外地设计企业则还须提供入川登记备案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6-27 09:00到2018-07-03 17:30 | ||
标书售价(元) | 500 | ||
标书发售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44号4-4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7-19 10:00 | ||
开标时间 | 2018-07-19 10:00 | ||
投标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44号4-4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开标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44号4-4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0825-616901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44号4-4,0825-888863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王先生,0825-6169019 | ||
预算金额(元) | 2000000 | ||
招标文件 | 附件 | ||
采购品目名称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
行业划分 |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