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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上海市教委本部专项经费结项抽查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8-07-16 18:16:0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静安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7.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16,公告主要内容为:静安区2016年度上海市教委本部专项经费结项抽查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度上海市教委本部专项经费结项抽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提供近三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告知函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授权代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度上海市教委本部专项经费结项抽查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715-297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S-2018-0312)

3、预算编号:00-18-31618,00-18-53787,00-18-53788,00-18-53789,00-18-5379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6年度上海市教委本部专项经费结项抽查项目包件一:预算金额:12万元。采购内容:市教委财务处等处室2016年度委本部专项结项抽查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市教委财务处等处室16个子项目,金额约1亿元。包件二:预算金额:22万元。采购内容:市教委学生处等处室2016年度委本部专项结项抽查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学生处等处室35个子项目,金额约2.84亿元。包件三:预算金额:22万元。采购内容: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等处室2016年度委本部专项结项抽查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终身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等处室36个子项目,金额约1.37亿元。包件四:预算金额:22万元。采购内容:市教委体卫艺科处等处室2016年度委本部专项结项抽查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市教委人事处、体卫艺科处等处室45个子项目,金额约2.24亿元。包件五:预算金额:22万元。采购内容:市教委基教处等处室2016年度委本部专项结项抽查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市教委德育处、基教处等处室35个子项目,金额约1.46亿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抽查工作,完成抽查后15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国库资金:10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7-16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20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近3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告知函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授权代表)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16 15:00:00至2018-07-20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7-27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7-27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磋商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磋商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网上磋商回执、项目无疑问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上述时间内,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的报名。报名地点: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售价:招标文件600元/本,售后不退。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有意参与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威海路48号25楼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18号1812室
邮编: 200003 邮编: 200070
联系人: 蒋晔 联系人: 陆晓峰
电话: 63311336 电话: 62373200
传真: 63278298 传真: 021-62373380

 

关键字:其他,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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