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1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利区经五路(河阳路-纬五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吉利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吉利区经五路(河阳路,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利区经五路(河阳路-纬五路)工程于2018年5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故暂停,现重新启动招标程序。本项目已由吉利区财政局以洛吉采代【2018】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吉利区经五路(河阳路-纬五路)工程,HNHY-LY18039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吉采代【2018】15号
2.3建设地点:吉利区城区西部;
2.4建设内容:本工程地点位于吉利区城区西部,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次干道,项目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经五路全长438.198米,红线宽35米,单幅路,道路横断面规划为35m=5.5m(人行道)+24m(车行道)+5.5m(人行道),工程北起河阳路,南至纬五路。本次招标包含道路工程及其雨污水管线。
2.5预算控制金额:6003688.87元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三)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颁发二级建造师证注册证之日算起),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颁发技术职称证之日算起),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两年(含)以上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由社保局盖章的相关证明或含查询网址的网页截图) ;
3.7投标人需具有自2015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道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3.9外省企业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提供查询企业及相关人员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11中标人若为吉利区以外的企业,中标后必须在吉利区设立能独立核算且企业所得税上交吉利区当地的分支机构;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凯旋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向东150米)5楼583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出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30分整,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凯旋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向东150米)生生大厦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洛阳市吉利区河阳路西段855号
联 系 人:权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918006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联 系 人:曹玉华
电话/传真:0379-63628055
邮箱:hnhyly1319@163.com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