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17,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佳木斯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所属区域:黑龙江-佳木斯-前进区,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佳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招标编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佳木斯市佳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佳木斯市安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佳木斯市昌荣物业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信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被邀请供应商投标无效。
一、项目编号: JLZC201836
二、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资金255,000元。
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附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在省及地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开标现场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中国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六、本项目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大学生创新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表11-17);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以最新一期财政部节能清单为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所在清单目录页(最新一期)截图影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节能清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购买磋商文件方式及时间: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7月17日至 2018年07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0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在佳木斯市佳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文件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
八、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27日09时,所有磋商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到佳木斯市佳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未按要求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公司拒收。投标代表须持法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九、磋商时间:2018年 7 月27日09时
磋商地点:佳木斯市佳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十、采购单位: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4-8328267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佳木斯市佳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新府苑小区新府胡同19号
项目负责人:于娇滢
电 话:0454-8227674
电子邮箱:jializhaobiao@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中心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090402110924841134
佳木斯市佳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