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采购招标三次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新建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采购招标三次公告
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
(CGFJ-1标)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采购招标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18〕12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339号)批准建设,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发改基础〔2014〕2247号)、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昌赣客专“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函〔2017〕8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昌赣客专赣州西等12座站房和生产生活用房等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7〕234号)、《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委托建设协议》(合同号:昌赣代施合〔2015〕001)和《南昌铁路局关于昌赣客专委托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批复》(南铁建设函〔2015〕763号)为依据,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为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建设资金来源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物资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和2018年7月13日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发布了二次招标公告。因部分包件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这部分包件应重新招标,现予以第三次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标段编码:CGFJ-1标)由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部为昌赣客专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概况:(CGFJ-1)标含横岗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沿线(DK17+734.9~DK29+520.41)生产生活房屋和南昌西动车所及配套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横岗站站房面积8000㎡、雨棚13853㎡;生产生活房屋71313㎡(含南昌西动车所及还建房13425㎡),还建钢结构雨棚5104㎡。昌赣客专与既有京九线在横岗站并站,涉及营业线施工。南昌西动车运用所等“四电”(含防灾)及其独立设备用房等相关工程;横岗站新建10KV配电所及配电所内外电缆管沟、井等工程。项目总投资9.5亿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共同筹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计划工期为17个月2019年12月31日达到开通条件,站前工程正在进行,站后工程需结合站前既有线路改造同步进行。
2.2招标内容及标书售价:
详见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 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三次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① 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② 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五楼)凭投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款汇款单回执(汇款单回执应注明所购的包件号,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至招标人);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2018年7月24日前提供投标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传真或发扫描件给招标人)和更换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ncggzy.jian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周芬
电话:0791-87022449
传真:0791-87023379
电子邮箱:wss23379@163.com
户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江西省建行南昌铁路支行
账号:3600 1050 3000 5999 0276(若无法进行网汇,请到银行办理)
注明:标书款请汇至招标人账户
招标代理: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新、于绍丰
电话:0791-87023379
传真:0791-87023379
电子邮箱:wss23379@163.com
2018年7月 20日
附表
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三次公告附表
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18〕12 号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书款(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XH-19 |
不对称高压脉冲轨道电路设备 |
1 |
电化高压脉冲轨道电路一送一受 |
区段 |
3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在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所投产品须具有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2 |
电化电码化高压脉冲轨道电路一送一受 |
区段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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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化高压脉冲轨道电路一送二受 |
区段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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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化高压脉冲轨道电路一送三受 |
区段 |
28 |
||||||
5 |
电码化高压脉冲区段室内隔离器 |
区段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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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对称高压脉冲综合柜 |
架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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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20 |
分散式调车防护 |
1 |
分散式调车防护装置(含有源应答器及箱盒) |
套 |
60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在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所投产品须具有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须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2 |
无源应答器 |
个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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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测设备 |
套 |
1 |
||||||
4 |
报文读写器 |
台 |
1 |
||||||
XH-21 |
动车段所控制集中系统及动车组识别与定位设备 |
1 |
数据库服务器 |
台 |
2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在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应提供由用户单位出具的同类产品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用户报告(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的动车段(所)控制集中系统须通过铁路总公司技术审查(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2 |
磁盘阵列 |
台 |
1 |
||||||
3 |
追踪服务器 |
套 |
2 |
||||||
4 |
集中控制服务器 |
套 |
2 |
||||||
5 |
网络服务器 |
套 |
1 |
||||||
6 |
接口服务器 |
套 |
10 |
||||||
7 |
消息服务器 |
套 |
1 |
||||||
8 |
调度管理终端 |
台 |
11 |
||||||
9 |
电务维护终端(含桌椅) |
套 |
4 |
||||||
10 |
光纤交换机 |
台 |
2 |
||||||
11 |
网络设备(含网络隔离设备) |
套 |
1 |
||||||
12 |
大屏综合显示工作站 |
套 |
1 |
||||||
13 |
系统软件 |
系统 |
1 |
||||||
14 |
操作台设备 |
台 |
2 |
||||||
15 |
光纤延长双控器 |
台 |
6 |
||||||
16 |
机柜 |
套 |
9 |
||||||
17 |
车号图像识别设备 |
套 |
4 |
||||||
18 |
列位传感器 |
个 |
32 |
||||||
19 |
车号服务器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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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系统必要的机柜、网络设备、终端设备等(请投标人根据各自系统的设备配置情况在投标文件中列详细清单) |
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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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03 |
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 |
1 |
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双向) |
套 |
2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的产品应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产品评审鉴定,符合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并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3.在国内动车领域有运用业绩,投标企业应提供(2015年至今)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动车领域使用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提供由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等单位运营主管部门(2015年至今)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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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04 |
动车组运行故障动态图像检测系统 |
1 |
动车组运行故障动态图像检测系统 |
套 |
2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产品满足《动车组运行故障图像检测系统(TEDS)探测站设备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5】242号文)的技术要求,并通过设备达标审核; 3在国内动车领域有运用业绩,投标企业应提供(2015年至今)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动车领域使用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提供由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等单位运营主管部门(2015年至今)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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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05 |
动车组双轴型不落轮镟床 |
1 |
动车组双轴型不落轮镟床 |
台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的产品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动车组不落轮镟床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6〕79号)中的相关要求; 3.在国内动车领域有运用业绩,投标企业应提供(2015年至今)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动车领域使用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提供由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等单位运营主管部门(2015年至今)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DC-07 |
起重机 |
1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Gn=10/3.2t,S=13.5m |
台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的产品须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投标人须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制造许可证B级; 3.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4.在国内动车领域有运用业绩,投标企业应提供(2015年至今)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动车领域使用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提供由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等单位运营主管部门(2015年至今)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2 |
电动悬挂式起重机 |
Gn=3ts=4.5m |
台 |
1 |
|||||
3 |
电动悬挂式起重机 |
Gn=3ts=9.6m |
台 |
1 |
|||||
DC-08 |
转向架及车底设备更换装置 |
1 |
转向架及车底设备更换装置 |
台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的产品应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产品评审鉴定,符合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并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3.在国内动车领域有运用业绩,投标企业应提供(2015年至今)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动车领域使用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提供由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等单位运营主管部门(2015年至今)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DC-12 |
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系统 |
1 |
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系统 |
套 |
3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 投标的产品应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产品评审鉴定,符合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并出具相关证明资料;符合CRH动车组轮对探伤工艺规程相关要求; 3.在国内动车领域有运用业绩,投标企业应提供(2015年至今)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动车领域使用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提供由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等单位运营主管部门(2015年至今)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DC-14 |
检修作业安全监控系统 |
1 |
检修作业安全监控系统(含作业评价) |
套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的产品应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产品评审鉴定,符合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并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3.在国内动车领域有运用业绩,投标企业应提供(2015年至今)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动车领域使用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提供由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等单位运营主管部门(2015年至今)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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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动车组专用抢险悬轮装置 |
套 |
2 |
||||||
DC-15 |
超声波空心轴探伤设备 |
1 |
超声波空心轴探伤设备 |
台 |
5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 投标的产品应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产品评审鉴定,符合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并出具相关证明资料;,满足《和谐系列动车组空心车轴超声波探伤规程》(铁总运〔2013〕100号)文件相关要求; 3.在国内动车领域有运用业绩,投标企业应提供(2015年至今)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动车领域使用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提供由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等单位运营主管部门(2015年至今)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2 |
空心轴探伤对比式样轴 |
套 |
5 |
||||||
BD-01 |
所用变AIS柜 |
1 |
1×25kV 所用变AIS负荷开关柜 负荷隔离开关400A;熔断器10/3A |
面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三年(2015年至今)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供电处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加盖公章); 4.投标物资须具有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2 |
1×25kV 所用变AIS柜 单相所用变压器 30kVA |
面 |
1 |
||||||
3 |
10kV 所用变AIS柜 三相所用变压器 30kVA |
面 |
1 |
||||||
BD-02 |
所用GIS开关柜 |
1 |
1×25kV 所用变GIS开关柜 |
单极真空断路器 1250A; 单极电动隔离开关 1250A; 电流互感器50/1A 0.5/5P20 |
面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三年(2015年至今)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供电处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加盖公章); 4.投标物资须具有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2 |
10kV 所用变GIS开关柜 |
三极电动负荷隔离开关10kV200A; 高压熔断器10kV10/6.3A; 氧化锌避雷器17kV5kA |
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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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x25kV进线GIS开关柜 |
单极真空断路器 2000A; 单极电动隔离开关 2000A; 电流互感器1000/1A 0.5/5P20; 氧化锌避雷器42kV10kA; 电压互感器27.5/0.1kV |
面 |
2 |
|||||
4 |
1x25kV馈线GIS开关柜 |
单极真空断路器 2000A; 单极电动隔离开关 2000A; 电流互感器1000/1A 0.5/5P20; 氧化锌避雷器42kV10kA |
面 |
4 |
|||||
5 |
1×25kV 电压互感器GIS开关柜 |
面 |
1 |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
投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
传真电话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公司盖章: |
附件:确认函
确认函
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我方愿意继续参加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采购招标三次公告(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18] 12号)包件名称及包件号:的投标。
联系人:电话: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