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汕尾市林伟华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食堂及相关配套项目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汕尾市林伟华中学,招标编号:PZCY201807C10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汕尾市林伟华中学的委托,对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食堂及相关配套项目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PZCY201807C1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食堂及相关配套项目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元(¥1.00元)
四、项目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财务报表或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关营业范围;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参与本次磋商的资格;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磋商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13时30分(注:13: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号。
十、磋商时间:2018年8月1日13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号。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尾市林伟华中学 地址:汕尾市城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66041
传真:/ 邮编:5166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 地址: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
公司 32栋16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传真:0660-3333133 邮编:5166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