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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PK151363-05S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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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发通兴计算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科技创新二号大厦(3-3)和科技创新三号大厦(3-4)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外经字【2015】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59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459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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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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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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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土建安装工程 |
2.2 工程地点:浦口区浦滨路88号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
2.6 工期要求: 90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87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科技创新二号大厦(3-3)和科技创新三号大厦(3-4)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建筑面积:158830.04平方米,其中:地上104710.73平方米,地下54119.31平方米。本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室外工程(含雨污水、雨水回收、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58830.04 m2;建筑物层数:22 层;其中地上层数:20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81.45 m;其中地下室面积:54119.31 m2;造价:5878071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46045.09 m2;幢数:3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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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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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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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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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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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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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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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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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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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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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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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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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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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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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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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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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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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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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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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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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5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9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住宅及公寓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及施工合同。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的约定,将业绩所需的全部证明材料,录入"e路阳光"系统中的信用平台,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认定依据,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合同为认定依据;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一律视作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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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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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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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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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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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7月20日17时37分到 2018年7月27日17时37分为止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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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8.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月-2018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7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9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10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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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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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明发通兴计算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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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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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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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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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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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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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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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朱化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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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667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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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887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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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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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5887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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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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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TYDL66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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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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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新楚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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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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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200177443605250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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