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23,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牡丹江_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牡丹江,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招标编号:MZLZB2018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第二次磋商。
一、项目编号:MZLZB2018013。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_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项目。
三、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26万元人民币。
四、磋商内容:为政府部门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和价格走势,更好地为土地供应管理与宏观调控服务,为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满足广大公众的信息需求。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是一项连续的长期性工作,各监测城市和承担试点任务的区域,要保障技术承担单位相对稳定,避免因单位变动影响时效及工作质量。此项目不分包,技术条款附后,其它详细内容请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A级土地评估资质证书,具有多年的土地评估经验,对牡丹江市地价动态情况十分了解,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工作经验。作业队伍中土地估价师不低于10人,并从事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或基准地价编制工作,并保证负责以往工作的连续衔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假日除外)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8月3日14时。注:磋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亲自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拒收。
九、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
十、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牡丹江](http://www.hljcg.gov.cn/)。
十一、询问和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人: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00号
联系人:史志承
联系电话:0453-6277110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公司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13945388345、0453-6679238
电子邮件:m6679238@163.com
2018年7月23日
技术条款: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项目 |
一、采购内容 1、按照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10号)要求,完成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季度、年度地价指数更新、年度土地供需情况调查分析、撰写标准宗地评估报告和年度牡丹江市地价状况分析报告、标准宗地汇总表、标准宗地地价评估技术要点表、土地供需情况调查表等成果。 2、城乡地价动态与监测工作要严格按照部、省有关规程规定执行,并制定符合省、市规定的监测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步骤、工作方案、技术路线方案以及报价方认为需要提交的相关内容。 3、按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关于成果上报的要求按时完成成果上报及其后续工作。 二、技术要求 1、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文中《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运行方案与要求》、《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10号)和《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技术规程要求,完成牡丹江市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确保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质量和时间要求。 2、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各项工作进度要符合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10号)的要求。 三、单位要求 参与牡丹江市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作业单位需具有A级土地评估资质证书,需具有多年的土地评估经验,对牡丹江市地价动态情况十分了解,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工作经验。作业队伍中土地估价师不低于10人,并从事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或基准地价编制工作。 1、土地估价师:参与工作的土地估价师承担特定标准宗地地价信息的采集和测算,对采集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规范、完备”负责。每季度、年度对标准宗地地价信息进行采集,按时将信息报送技术承担单位和中央端数据库。 2、技术承担单位:技术承担单位负责本市地价动态监测的技术支持工作,牵头组织土地估价师采集标准宗地的季度、年度地价信息,形成监测成果按时上报,对上报成果的“及时、真实、准确、规范、完备”负责。 四、质量要求 全部成果按照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要求,上报至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平台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邮箱。 五、付款条件 全部成果按照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要求,上报至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平台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邮箱后付款。 六、工作要求 1、季度成果上报 ①、上报内容:技术承担单位标准宗地标准宗地汇总表、地价动态监测指标调查表、土地交易样本调查表、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测算过程表、异常点标准宗地价格结果确定说明。此外,每年第四季度需加报地价动态监测指标调查表。 ②、时间要求:季度成果由各城市技术承担单位上报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纸质成果需加盖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后,存档备查。 2、年度成果上报 上报内容:在第四季度工作基础上形成年度成果,年度成果包括表格类成果、报告类成果和图件类成果。 表格类成果包括:技术承担单位标准宗地汇总表、标准宗地地价评估技术要点表、土地供需情况调查表。基准地价更新的城市还应填写城市基准地价更新情况调查表,连同基准地价成果图、表一并上报。 报告类成果:标准宗地地价评估报告、年度地价状况分析报告。 图件成果:分用途土地交易样本分布图、基准地价更新图件。 3、计划期限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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