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大足区档案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03,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大足县大足区档案局民国重点档案及资料抢救采购18C0179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大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业主:重庆市大足区档案局,招标编号:DZCG1808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对大足区档案馆馆藏国民党大足县政府全宗1500卷国家重点档案行清点、整理,含拆卷、价值鉴定、裱糊、完善档号、编制页码、去污、加固、更换卷皮、封面书写、填写备考表、装订还原、清点搬运及入库上架等工作。
2.对整理完成的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并对原文图像进行优化处理。
3.文件级目录拟制包括题名拟写、责任者、文件时间、页码等基本信息录入审改。目录拟制必须按照全国民国档案资料目录中心的要求进行,并将核校无误的文件级目录以dbf格式制成光盘。
4.开放鉴定。对指定档案逐卷、逐件、逐页、逐字进行鉴定,不得遗漏,鉴定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同时做好和泰基础信息的保存,并形成规范的档案鉴定文件级目录(电子目录和纸质目录)。
5.项目实施场地及设施设备需符合渝档发【2017】11号文件相关规定。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8月1日 至 2018年8月15日 09: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见磋商文件
方式或事项:
见磋商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8月15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8月15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磋商文件
十、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2018年8月15日 10:00
磋商地点:见磋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档案局
采购经办人:陈老师
采购人电话:1522338001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档案局
代理机构: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43760737 43726190
代理机构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区体育中心对面)东楼一楼
十二、附件大足区档案局民国重点档案及资料抢救采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