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阜康市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昌吉阜康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设计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昌吉-阜康,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阜康市水务局,招标编号:FK2018-GJ-5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阜康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受 阜康市水务局 委托,对 阜康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设计项目 进行公开报名,该项目经阜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以FK2018-GJ-56号 文件批准审核,现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实施机构:阜康市水务局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康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FK2018-GJ-56号
项目所在地:阜康市
项目内容:调查评价阜康市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地表水水质、地下水水质、水资源可利用量等
工 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70万元,(注:谈判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谈判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质量要求:最终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五、供应商报名要求:由企业或事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证明资料。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五、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8月13日10:00时-2018年8月 15 日20:00时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报名。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 8 月 13 日至2018年 8 月 17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6:00 时至20:00时,到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约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约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八、保证金:报名供应商于报名成功后递交保证金,保证金 壹万元整;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换取保证金收据)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自治区采购网及阜康之窗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丽
联系电话:0994-2237136
采购人:阜康市水务局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994-3230356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