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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度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无线数字微功率分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8-08-14 17:16:0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宁夏-银川 招标业主/代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8.14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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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14,公告主要内容为:银川2018-2019年度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无线数字微功率分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宁夏-银川,所属行业分类:联通,招标代理: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2019年度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无线数字微功率分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XYZB-NXYC-2018026-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2018-2019年度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无线数字微功率分布系统采购。项目预算:3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达到预算金额(先到为止)。交货时间及地点以甲方下达的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注: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甲方根据《框架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下达订单。

1.2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招标范围:光纤型无线数字微功率分布系统60套(含安装调测服务),预算为18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标包2招标范围:同轴电缆型无线数字微功率分布系统60套(含安装调测服务),预算为1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注:上述标包预算均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为准,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足额下达商城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如投标人不同意上述内容,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标包1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

① 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② 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本项目可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OEM厂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资格授权。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出具制造商声明。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制造商。

(4)投标产品须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5)投标人须为中国联通集团2017年-2018年光纤分布系统第一批测试通过的厂商。

(6)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所有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7)投标人需提供无线数字微功率设备WCDMA+LTE2100M+DCS+LTE1800M频段样机,用于现场评审(提供光纤型无线数字微功率设备样机,包括:控制单元1台、500mW全向天线型远端射频单元1台、1800M和2100M频段接收天线各1副、光电复合缆5米)。

(8)其他要求:

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

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属于中国联通黑名单库在库单位的。

2.2 标包2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

① 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② 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本项目可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OEM厂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资格授权。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出具制造商声明。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制造商。

(4)投标产品须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5)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所有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6)投标人需提供无线数字微功率设备WCDMA+LTE2100M+DCS+LTE1800M频段样机,用于现场评审(提供同轴电缆型无线数字微功率设备,包括:10mW前端单元一台、10mW后端单元一台、接收天线一副、功分器一只、连接馈线一米)。

(7)其他要求:

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

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属于中国联通黑名单库在库单位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8月14日18时00分至2018年8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进入“电子招标投标”,点击左侧栏“寻找商机”,找到本项目并填写购标信息。在“上传资格文件”处上传: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②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入购物车。

4.3 在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上传至系统。招标代理再次审核通过后,才认定为报名成功。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包的投标,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不收取现金,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请注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的后八位数字,通过个人账户转出的还需备注投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本章联系方式。

4.5 报名结束后,投标人在“项目参与”-“我参与的项目”中选中本项目,点击“标书下载”,招标文件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投标人必须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可查看及编辑文件,该工具在系统中“下载中心”下载安装。

5.电子招投标要求

5.1 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建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8日前完成联通公司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或升级)以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2 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010-60844066转2。已购买过IPASS电子证书的投标人,如需升级或续费,请联系该服务平台(中网威信公司)。

5.3 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在“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客户端及其他驱动程序压缩包。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7882255(根据语音提示转3-3-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09时00分。

6.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

6.2.2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3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10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一份密封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参与的所有标包,pdf格式及word格式各一份,放在同一个光盘或U盘中),供开标异常时使用。

7.样品的递交

7.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09时00分,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10室。

7.2检测相关费用: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mii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01室。

邮编:750001

项目联系人:刘晶民、苏琪

电话:18695103172、17609516057

传真:0951-5673080

电子邮件:17609516057@wo.cn

账户名称: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支行

账号:11000140900017031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51-7650116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本部
关键字:联通,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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