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伊春技师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伊春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伊春,所属行业分类:实训设备,招标代理: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伊春技师学院,招标编号:YCC[2018]0,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伊春技师学院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技师学院的委托,对伊春技师学院实训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采购编号:YCC[2018]0316
2、采购单位:伊春技师学院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伊春技师学院实训设备项目
5、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伊春技师学院实训设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地点:伊春技师学院(伊春市南岔区技校路1号)
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8、计划金额:1,560,308.00元
9、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集中验收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验收合格后付60%,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法律规定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二)”和相关佐证材料。 (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2018年8月19日至8月24日17:00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home.action)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8 年9月11日上午8:30至9:30时,现场递交
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9月1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如有内容不一致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伊春市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技师学院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伊春市南岔区技校路1号 地 址: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范云鹏 联系 人: 黄 圣
电 话:0458-3475619、18745892111 电 话: 0458-3870309
附:招标文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