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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编制静海区“一河(湖)一策”方案项目(项目编号:HLZC-ZB2018-094)公开招标公告
2018-08-20 18:06:1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8.08.2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20,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编制静海区“一河湖一策”方案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HLZC-ZB2018-09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编制静海区“一河(湖)一策”方案项目 (项目编号:HLZC-ZB2018-09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编制静海区“一河(湖)一策”方案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编制静海区“一河(湖)一策”方案项目
2.项目编号:HLZC-ZB2018-09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编制静海区“一河(湖)一策”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280 280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
28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单位须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8-21 到 2018-08-2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0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0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9-1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002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婕
2.联系方式:022-8369803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东兴北道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牛会生:1375215500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00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369803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编制静海区“一河(湖)一策”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静海区一河一策(1)公开招标文件(终).docx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关键字:其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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