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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8年新塘镇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9-14 12:31:2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广州-增城 招标业主/代理: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9.1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9-1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2018年新塘镇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增城,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440183-201809-789569-0028,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2018年新塘镇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83-201809-789569-0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新塘镇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88,8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2018年新塘镇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项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  投标人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6.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复印件

5)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

6)《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8)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招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14日 至 2018年10月0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0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81010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14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苏工 联系电话:020-37816286-80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生 联系电话:020-8289022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020-37816223
传真:020-37816137 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人:湛灼辉 联系电话:020-82771908
传真:020-82766490 邮编:51134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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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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