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江西-南昌-新建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8.09.18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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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建管甲供物资空调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新建县,所属行业分类:铁路,采购业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建管甲供物资空调招标公告
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建管甲供物资空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18)23号)
1.招标条件本项目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4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江西省承担40%,其余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利用铁路发展基金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空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起自南昌,经吉安至赣州,全长419.6公里,其中南昌站至横岗站之间利用既有京九铁路17.9公里,其余路段新建线路长401.7公里。新建工程正线桥梁229座214.919km,隧道62座68.39km,桥隧比75.9%,全线设南昌、横岗、丰城东、樟树东、新干东、峡江、吉水西、吉安西、泰和、万安、兴国西、赣县北、赣州西等13座车站。静态投资4476012万元,可研批复总工期为5年,全线2015年7月开工,2019年12月开通运营。。
2.2招标内容:具体数量及包件划分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持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二)、标书款开票信息表加盖公章(详见附表三)、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成功并且公司信息填写完整截图(http://bidding.crmsc.com.cn/)、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单回执(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本公告附表一),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ncztb.nc.gov.cn)”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96号天集大厦裙楼四楼
邮编:330002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91-8708841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联 系 人:吴峰
电话: 18779150663
传真:0791-87088106
电子邮件:CRM_WF@163.com
网址:http://www.crmsc.com.cn/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7005011
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日
附表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售价(元) |
备注 |
1 |
一体式冷水(热泵)机组、屋顶式空调机组(整体式)、屋顶式空调机组(分体式) |
KT01 |
台 |
21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许可和认证: (1)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投标物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投标物资的制冷量必须满足许可证的管理范围要求; (3)投标物资必须满足国家一级能效要求并提供同类型物资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有5年及以上同类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提供最早同类物资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为制造经验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 (1)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须出具近两年(2016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得有亏损;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近两年(2016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所代理产品生产商的上述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须具有CMA及CNAS(或CAL)标识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同类物资签订供货合同的国内铁路、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同类物资在铁路、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应附企业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8.其他要求: (1)投标物资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投标物资生产商的唯一授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中同一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2)所投产品须在江西省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需提供加盖投标物资生产商公章的证明文件; (3)生产商负责指导安装,须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机电二级及以上安装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OEM)产品投标,制造商须出具非OEM产品的承诺函。 |
300 |
|
2 |
水冷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 |
KT02 |
台 |
5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许可和认证: (1)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投标物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投标物资的制冷量必须满足许可证的管理范围要求; (4)投标物资必须满足国家一级能效要求并提供同类型物资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有5年及以上同类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提供最早同类物资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为制造经验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 (1)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须出具近两年(2016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得有亏损;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近两年(2016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时间在2016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所代理产品生产商的上述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须具有CMA及CNAS(或CAL)标识标识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同类物资签订供货合同的国内铁路、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同类物资在铁路、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应附企业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8.其他要求: (1)投标物资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投标物资生产商的唯一授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中同一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2)所投产品须在江西省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需提供加盖投标物资生产商公章的证明文件; (3)生产商负责指导安装,须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机电二级及以上安装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OEM)产品投标,制造商须出具非OEM产品的承诺函。 |
300 |
附表二: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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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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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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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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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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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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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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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
附表三
开票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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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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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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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
请与税务局认证系统信息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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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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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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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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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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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无误,由于开票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名称:(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