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9-2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边防检查站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警用装备,招标代理: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洛阳边防检查站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为洛阳边防检查站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采购代理机构为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采购人本级经费。该项目已经军队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地点:洛阳市老城区
2.采购内容:警用装备采购
3.投资金额:6.4万元
4.计划工期:10日历天
5.采购范围:警用对讲机20台,警用执法记录仪8台,执法记录仪采集台1套(详见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警用器材生产或销售。
2.供应商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3A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0日08时30分至2018年9月25日18时00分,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报名。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直接领取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售价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上午8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到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宋先生,18537179012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0379-63333611 0379-61109128
监督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96881部队
电 话:0379-69931598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