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9-22,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阿克苏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三次,所属区域:新疆-阿克苏-库车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三次)
项目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
项目编号: BIECC-ZB4851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 |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
项目实施机构地址 |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A座15F |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人 |
海建刚 |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
15003045789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100083)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2607345 17710625717 |
项目内容 |
1.项目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 2.项目投资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46875.65万元,静态建设总投资44533.63万元。 3.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污水管长约12km,污水处理规模:近期2025年5万 m3/d,远期2035总规模10万m3/d,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项目PPP操作模式 4.1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中标社会资本方与库车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组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负责在合同期限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完整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4.2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为90%,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为10%。 4.3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1年) 4.4回报机制 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建成后的运营、维护,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的方式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工业污水处理单价暂定为5.32元/m3,待污水厂运行一年后按实际测算经物价部门审计确定最终价格。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2)联合体的成员应当共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份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3)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承担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应承担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 (4)联合体牵头人应该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该项目,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时,其预审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预审将被拒。 (7)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8) 除非另有情况说明,本须知中“资格预审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
资格预审的办法 |
资格预审的办法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合格的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若合格的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条件 |
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下列资料: (1)财务状况: 申请人应提交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三年盈利。 (2)投融资能力: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商业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联合体成员(若有)各方可累积计算。 (3)商业信誉: 申请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时,需未担任其他在施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5)业绩要求: 近3年(2015年6月1日至今)至少有两项市政工程投融资业绩或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含在建);近3年累积市政工程投融资业绩或者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不低于3亿元;联合体成员(若有)任意一方满足即可;(业绩以类似市政工程投融资项目或者污水处理厂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其他要求 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没有被处于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投诉,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申请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 |
2018年 9 月 25 日至2018年 9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10:30-13:30 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 |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20-L室 |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条件 |
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持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至6项要求提交所有资料、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报名的企业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 10月1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 10月1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详细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
项目联系人 |
海建刚 |
联系方式 |
15003045789 |
备注 |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
监督单位 |
库车县财政局 |
联系方式 |
0997-7121478 |
2018年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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