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重庆 | 招标业主/代理: | 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 |
加入时间: | 2018.09.23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9-23,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放射科、儿童保健科等业务用房维修工程18C0281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放射科、儿童保健科等业务用房维修工程,位于璧山区健龙镇,主要内容:拆除原来的地板砖,新贴800*800抛釉砖、铲除原墙面涂料、新帖300*600梳面砖及刷乳胶漆,新建排水沟70cm,更换厕所内外门及安装电热水器等,采购方式:按照《璧山区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及区财政审批意见,建筑装修企业进行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发包方式为总价包干。为保证工程质量,采购中标企业中标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在签定工程合同前3天内向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缴纳工程质量风险金后(质量风险金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退回,不计利息),中标企业方能与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签定施工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工程质量风险金或未完成合同签订均视为自动弃权。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25日 至 2018年9月28日 10: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8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28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十、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8日 10:30
谈判地点: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
采购经办人:李秀娟
采购人电话:41701359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健龙镇健津路185号
十二、附件招标文件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