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河西法庭大院修缮改造工程谈判,所属区域:山西-临汾-尧都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招标编号:SXDFYZB-201816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河西法庭大院修缮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密封谈判。
一.项目名称:河西法庭大院修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SXDFYZB-201816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内容共一个包,内容为河西法庭大院修缮改造工程,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计划工期:90天
4、计划投资:877795.4元
5、建设地址:河西法庭大院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五、所投项目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六、谈判人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8)开户许可证原件;(9)近三年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10)报价日期截止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证明;(11)报价日期截止前报价人近一年内的纳税凭证;(12)报价人近五年同类型业绩(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13)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提供清晰的复印件两套,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5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9日9时30分
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尧都区平阳南街35号,竹林大药房二层)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753774444
邮政编码:04100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357-3307293
地址:临汾市市委党校家属楼1单元401室
邮政编码:041000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下一篇:湖北团风县回龙山镇垃圾中转站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