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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关于P5大型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8-10-12 00:50:3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苏州-太仓 招标业主/代理:  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10.11 截止时间:  2018-10-

摘要:本公告受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12,截止日期:2018-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P5大型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谈判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太仓,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TCZX2018-T-010,招标文件售价: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招标P5大型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TCZX2018-T-010

二、谈判内容:P5大型电子显示屏采购(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三、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以下有效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并现场填写登记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材料原件携带备查。未出示原件的报名不通过。

2)、标书获取方式及售价: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6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8楼808-809);招标文件售价:报名通过后现场购买,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登记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0月1909: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0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8808-809

4、接收人:朱星豫

(二)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30 (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8808-809

六、谈判保证金及采购预算:

1、谈判保证金: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2)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仓人民路支行

账 号:488458197868

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

2)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七、联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8808-809   邮政编码:215400

联系电话:0512-82706992           联系人:朱星豫  

采购人: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陆叶青              联系电话:13815270712    

八、公告期: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6日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关键字:其他,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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