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贺州市正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贺州贺州旺高工业区石材岗石新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设字009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贺州,所属行业分类:石材,招标代理: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贺州市正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ZPGJSZB2018,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旺高工业区石材岗石新区基础设施项目已由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平发改投【2017】41号、贺平发改审【2018】1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贺州市正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有可能发生的补充或变更设计)(项目开展进程如确需进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从发生的设计阶段同时增加《非标准设备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为第二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贺州旺高工业区石材岗石新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HZPGJSZB2018设字009号
建设规模:新建市政道路,各路段建设规模如下表概述:
序号 |
路名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红线宽(m) |
路口展宽(m) |
长度(m) |
建设标准 |
1 |
天峰岭 |
KO+035.244 |
KO+458.041 |
40 |
47 |
422.80 |
城市主干路 |
2 |
清水路 |
KO+029.946 |
KO+476.160 |
21 |
/ |
446.21 |
城市支路 |
3 |
平工北路 |
KO+029.595 |
KO+329.595 |
24 |
31 |
309.61 |
城市次干路 |
备注: 1.以上各路段中最大给水管径为DN400,最大排污管径为DN500,最大雨水管径为DN1200。 2.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5347.93万元。 |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元整(¥880000.00)。
设计服务(常规设计阶段)期限:45日历日。
具体要求时间为: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⑤施工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
⑥项目整体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11月15日。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有可能发生的补充或变更设计)。(项目开展进程如确需进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从发生的设计阶段同时增加《非标准设备设计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2)、(3)项均须具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投标人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的,则已满足资格要求。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无。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载明专业为准)高级及以上职称。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代表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8日15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20%;
进度款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并通过审查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5%,工程竣工验收且通过试车(试运行)考核完成后10天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
无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贺州市平桂区乡镇建设局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3楼
联系电话:0774-8834369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正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旺高工业区
邮编:542829
联系人:李工
电话/传真:0774-8812341
电子邮箱:gwhjsj00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