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21,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虹口区2018年公厕大修纳管及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虹口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厕,招标代理: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公厕大修纳管及智能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在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供应商需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公厕大修纳管及智能化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018-265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0-18-15848,10-18-1871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对天宝路100号、长春路150号、赤峰路317弄弄口、凉城路691号、新市北路1525弄、中山北一路615号、东体育会路717号等7个公厕结合装饰工程进行智能化工程,对场中路577号,巴林路69弄、武进路570号等4座已完成改建公厕进行新增智能化工程。(2)对所有14座公厕进行纳管工程,并同时完成路面恢复及周边影响区域恢复。(3)开发公厕管理软件app及虹口公厕搜寻导航微信小程序。 (4)对本次改建8座公厕及去年已改造完毕4座公厕独立设置电表及电力扩容。
5、交付地址:虹口区
6、交付日期: 计划工期50天,自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512500.00元(国库资金:702500.00元;自筹资金:281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0-1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26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彩色扫描件;(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供应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的自我声明的彩色扫描件;(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并无相关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页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18-10-19 17:00:00至2018-10-26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18年10月26日下午17:00时前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磋商文件资格,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1-0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1-01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供应商代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网上竞争性磋商响应回执、纸质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武进路193号 | 地址: | 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
邮编: | 200002 | 邮编: | 200001 |
联系人: | 吴晓彤 | 联系人: | 尹行卫 |
电话: | 021-33775012 | 电话: | 63238528 |
传真: | 021-33775012 | 传真: | 63238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