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24,截止日期:2018-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昌吉2018年昌吉市棚户区改造四批次项目延安北路街道14号小区及电大片区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昌吉-昌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18年昌吉市棚户区改造四批次项目(延安北路街道14号小区及
电大片区)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8年昌吉市棚户区改造四批次项目(延安北路街道14号小区及电大片区)已由昌吉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项目单位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项目承接主体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括与购买内容
1、项目名称:2018年昌吉市棚户区改造四批次项目(延安北路街道14号小区及电大片区)。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地点昌吉市延安北路办事处14号小区及电大片区棚户区(二期),本次棚户区改造涉及征收居民267户,居住人口801人(按每户3人),用地面积176亩,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114300平方米。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7000万元。
4、项目合作期限:20年(2018年11月-2038年11月)其中包含项目建设期3年 (2018年-2021年),3年内必须完成所有征迁户的征收及安置工作。
5、项目资金构成:自筹及银行贷款。
6、购买价款:具体金额以合同购买服务价格总额为准。
7、购买服务内容:包含对延安北路办事处14号小区及电大片区用地面积176亩,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114300平方米。
三、项目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项目承接主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具备投资与资产管理内容,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控股企业的申请;
3、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4、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8、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在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昌吉州建设局旁)报名。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报名截止后出售,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形式领取采购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1:0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34号
采购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0994-2527208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 (昌吉州建设局旁)
联系人:张春雷 联系电话:0994-2331855、13909946111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