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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市丁青县“5.11”地震区木塔乡、布塔乡生态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2018-11-13 13:20:4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西藏-昌都-丁青县 招标业主/代理:  丁青县人民政府/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11.1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丁青县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西藏昌都昌都市丁青县“5.11”地震区木塔乡、布塔乡生态恢复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西藏-昌都-丁青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丁青县人民政府,招标编号:FZCDZB-201811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昌都市丁青县“5.11”地震区木塔乡、布塔乡生态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CDZB-20181102
 
昌都市丁青县“5.11”地震区木塔乡、布塔乡生态恢复工程已由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藏丁发改项管【2018】2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丁青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环保专项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迪马塘1号区域(绿化工程等内容)、迪马塘2号区域(绿化工程等内容)、那嘎达区域(绿化工程等内容)、布塔乡区域(绿化工程等内容)
2、建设地点:丁青县境内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环保专项资金,已落实;
5、计划工期:730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自然人具有自产自营的资质,近三年内(2015年1月至今)承建过类似工程并有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区外企业需持有在藏备案登记证书(满足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者于2018 年1112日至 2018年1116日上午09:30—12:0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司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昌都市卡若区启赤花园2栋3单元7-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公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承建上述工程相关人员上岗证;
4、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510:00 时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丁青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昌都市丁青县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启赤花园2栋3单元7-2
联系人:先生
电    话:18990843333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12

关键字:工程,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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