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公务用车询价采购项目
所属区域: | 辽宁-鞍山-海城 | 招标业主/代理: | 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8.11.14 | 截止时间: | 2018-11-20 |
摘要:本公告受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4,截止日期:2018-11-2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公务用车询价公告,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海城,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招标编号:HZCG2018097),开标地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公务用车询价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委托,对“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公务用车询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CG2018097)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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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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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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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最
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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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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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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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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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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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投标响应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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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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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7
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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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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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二).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hcsggzy.com)注册帐号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点击“打印报名单”。(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打印此回执单。在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同时需提供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不全,则无法进行开标签到,即不能参与该项目开标。)
3、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6日
4、公告发布期限:公告发布起三个工作日。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政府采购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由询价小组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鞍山政府采购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站为准。
七、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八、报价响应文件的送达: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报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响应文件。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方有义务就质疑事项提供相应的证据。
3.质疑方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方如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虚假或恶意质疑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告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质疑:
(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2)超出质疑有效期提出质疑;
(3)同一质疑方就同一事项重复质疑;
(4)招标文件因质疑而做出修改并重新发布后,对首次质疑没有提出的事项提出质疑。
5.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提起投诉。
6.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十、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城市海州管理区
联 系 人:万禹
联系电话:0412-3111170 13842201777
采购代理机构: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朱慧
联系电话、传真:0412-3618008
地 址: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开发区人民医院西侧。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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