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临汾市小梅花蒲剧艺术培训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灯光设备电脑切割灯12台采购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所属行业分类:电脑,招标代理: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临汾市小梅花蒲剧艺术培训中心,招标编号:LFTLZH【2018】-1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小梅花蒲剧艺术培训中心委托,就临汾市小梅花蒲剧艺术培训中心灯光设备(电脑切割灯12台)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LFTLZH【2018】-145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小梅花蒲剧艺术培训中心灯光设备(电脑切割灯12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报价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报价: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4、交货地点:临汾市小梅花蒲剧艺术培训中心
5、项目预算:298200元整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详见谈判文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印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需出具社保中心出具的企业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的个人社保明细);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报价人最近一次缴纳的完税证明;
6、报价人最近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社保中心票据);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6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地址:滨河路北延路约500米处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小梅花蒲剧艺术培训中心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车站西街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7-2120518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郭荔
电话:15713579333
邮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十、公告公示期限: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6日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